无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施行, 加装电梯需有2/3业主同意

2018年06月13日 12:02:01 | 来源:江南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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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2018年度市政府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规划、财政、质监、市政园林等部门起草的《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8年5月22日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6日起施行。

  早在2012年,本报就开始对老楼能否加装电梯的问题加以关注,在政府与民间的合力推动下,这一《办法》终于出台,将使更多老新村居民受益。

  未配置电梯的既有住宅单元数超2万

  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未配置电梯的既有住宅单元数超过2万个,涉及居民近30万户,市民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梯不便问题日益凸显。前期,在充分借鉴南京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和试点情况,出台了《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充分协商、自愿申请、政府支持、确保安全”的原则,明确增设电梯应当是通过业主充分协商的自发行为,并且政府对该工作在政策上和经费上予以支持。

  据测算,6层住宅加装1部电梯包括井道安装、电梯安装、管线迁改等费用,约需40万元左右。增设电梯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业主自筹解决,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决定。

  经费业主自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无锡市住建局物管处副处长徐丹介绍,增设电梯经费的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工程经费;二是对于2000年以前建设的公房(房改房),会给予一定的政府扶持资金。相关扶持资金在增设电梯工程竣工后依申请拨付,相关具体意见将在近日出台并向社会公布。

  至于改造后的产权归属,增设的电梯属于改造居住建筑本单元的共有设施,但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办理所有权登记。

  为了方便市民申请,增设电梯的相关审批手续,采用一窗式受理,市民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相关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协议书,公示报告,增设电梯工程经费分担方案,电梯长效管理方案,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方案及相关合同。

  相关部门将制作增设电梯指南,届时市民可根据指南进行申报。

  申请程序——

  需建筑物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申请增设电梯实施的主要程序是:

  1.相关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增设电梯出资业主为增设电梯的建设者。实施过程中,建设者组织相关业主形成一致意见,即建筑物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与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签订书面补偿协议。明确增设电梯预算、资金分摊方案、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方案等内容。

  2.编制增设电梯方案。由建设者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且设计方案应当在本住宅小区、本单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中收到书面异议的,应当与当事人充分协商,并载入公示报告。

  3.办理相关手续。增设电梯简化审批流程,采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式受理,并且增设电梯只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和施工备案即可进行施工,无需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电梯安装前,安装单位应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4.进行竣工验收。电梯安装完成后,建设者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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