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万资金!江苏首提支持特色文化小镇建设

2017年05月26日 19:05:30 | 来源:精彩江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月24日起,年规模9000万的“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正式启动。

  有别于江苏艺术基金,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共同管理的专项资金,省文化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资助范围

  今年的申报指南根据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最新精神进行了微调,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主要包括文化产业项目、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项目、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项目、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带一路”文化服务出口项目、历史经典文化产业项目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江苏省今年首次提出扶持“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发掘、提升江苏历史经典文化资源并进行产业化开发的项目”,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以及特色文化小镇创建项目。

  延续去年的亮点,今年继续提出了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项目,其目的主要是“激发产业活力、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丰富文化供给”。不过,资金支持的是小微企业提出的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具体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企业发展,而不是以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企业运营。

  专项资金明确提出支持“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在国内市场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舞台艺术精品;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代表江苏较高艺术水准的走向国际市场的演艺项目。”

  哪些项目可以申报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6年1月1日后立项并开工建设的项目。至项目申报截止日,企业(单位)完整运营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项目实施形象进度在40%以上。

  项目申报审核严格

  为了让扶持资金真正起到效果,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由各地文广新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厅。凡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被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市、县(市)下一年度的资金支持规模,3年内取消项目单位申报本专项资金的资格。同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这些情况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申报过程中,项目单位如存在严重失信、一年或多年未实现营业性收入等情况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需要注意的一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类专项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申报。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引导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杠杆,带动政府和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文化产业,催化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档升级。有兴趣、符合条件希望能够争取支持的文化企业要及早准备申报,申报将于6月25日截止。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