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4-25 14:17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2〕49号)精神,结合淮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工作目标,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以“三级先导”工程建设为引领,以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为支撑,以项目化实施为抓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合资源要素,集成整体推进,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走出一条“空间布局优、基础设施好、产业支撑强、生态环境美、治理水平高、融合程度深”、具有淮安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利,文化生活更加繁荣,基本实现“三级先导”区域全面发展、宜居宜业愿景,10%以上涉农镇村创成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乡村,规划发展村庄等级公路通达率、农村集中供水率实现全覆盖,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

  二、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183”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推动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和资金重点向“三级先导”区域集中,引领带动乡村建设整体上水平。

  (三)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边界划定成果,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规划发展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完善“三级先导”区域各类规划,分类推进现代化和美乡村、特色化康居乡村、生态化宜居乡村建设,2023年全面完成先导村村庄规划备案。推进规划师下乡活动,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2023年11个先导镇(街)全部建成规划师工作室,并常态化运行。依法依规做好乡村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市资规局牵头,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党委、政府。以下均需县区党委、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积极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位,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构建国省干道、县道、乡道、村道等互联互通交通网,到2025年,县道网道路等级全部达三级及以上、通行政村乡道技术等级全部达双车道四级及以上标准并实现“路桥同宽”。围绕乡村振兴先导区“一廊三单元”总体架构,坚持“连环成网”,推进“美丽农村路”样板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多点联通的交通体系。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以桥梁、交叉路口和临水路段等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和林区应急道路等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推动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公交和镇村公交线网深度融合。到2025年,各县区县道优良路率不低于88%,乡村道优良路率不低于83%,每个镇街至少打造1条“美丽农村路”样板路,5个县区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资规局、乡村振兴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争取省级以上预算内资金支持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苏北灌溉总渠治理工程、7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老三河、高桥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继续推进2个大型灌区、3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作用。提高农村地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建立完善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快剩余353.59公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金湖县第三水厂、淮安区区域供水管网互通工程,推动清江浦区、涟水县、金湖县农村供水实现统一管理,到2025年,全市供水保证率达97%、“三级先导”区域达100%。健全“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气象局、乡村振兴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地区配套电网改造,推广电网替代技术与特色用电项目,提升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打造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相适应的农村电网,力争到2025年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力线路600公里。鼓励发展农村沼气等生物质清洁能源,稳步提升新能源在农村地区用能占比,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推进管道燃气下乡,到2025年,镇街管道燃气通达率达80%以上,“三级先导”区域镇街2023年实现全覆盖。(市发改委、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五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以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在“三级先导”区域、重点镇和中心村发展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到2025年,建成100个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35%以上。鼓励生鲜电商平台、大型零售企业发展“生产基地+电商+冷链快递”等模式,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效衔接。支持淮阴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鼓励在“三级先导”区域建设冷链集配中心。提升综合性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服务功能,支持因地制宜建设产地农产品市场。以完善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为重点,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县域商业、物流配送、农产品流通设施和网点,到2025年,培育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6个,建设改造镇街商贸中心、农贸(集贸)市场各20个以上。整合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社区等资源,加快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到2025年,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叠加建设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700个,先导村2023年实现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三级先导”区域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到2023年实现村级5G网络全覆盖,2025年所有镇街建成智慧广电乡镇。围绕五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优化“淮农云”平台建设,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推广,加快建设一批智慧园区、数字农场(牧场、渔场)、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每年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特色化单品应用场景7个以上。采取“1+1+N”运行模式,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深化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进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领域广泛应用数字技术,促进涉农事项一网通办。加强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治安关键节点智能技防覆盖率100%。(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广旅游局、通管办、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卫健委、商务局、供销社、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新建城乡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到2025年,以县区为单位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达90%以上,“三级先导”区域全部达标。持续推动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政治功能、服务内容、设施配置、管理运行和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保持动态达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新、管理与维护,到2025年,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好率超过95%。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推动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建设场地一体规划建设,2023年行政村内主干道基本实现路灯配置全覆盖。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广播终端配置,合理布局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资规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广旅游局、体育局、医保局、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23年6月底前,农村现有危房全部整治到位并保持动态清零,逐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实施老旧房屋改善,引导农民科学合理选择改善方式,重点改善1980年及以前建的老旧农房,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农村住房改善,到2026年完成新一轮农村住房改善2.7万户以上,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建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要求,加强“统规自建”房屋建设审批、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服务指导;强化“统规代建”房屋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农户自行建设的农房,建房人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农房设计和风貌管控,完善各类配套设施,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户进城入镇居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到规划发展村庄按照统一规划自主改善,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重点在改善需求农户多、有建设空间的规划发展村庄布点。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安全巡查监管及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定期体检和质量保险等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市农房办、住建局牵头,市资规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广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三级先导”工程紧密结合,全市域推进“七空间一资源”综合治理,依法依规收回违规侵占资源和公共空间,优化“三生”空间,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美化,到2024年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深化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推进无害化户厕改造,推动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合理配建乡村旅游厕所,除无人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外,“三级先导”区域2023年全部完成户厕改造任务,到2025年各县区全面消除旱厕、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三级先导”区域实现全覆盖,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坚持“路水林田庄”一体整治提升,统筹开展生态河道治理,加快实施淮阴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到2025年,生态河道覆盖率达50%以上、“三级先导”区域达100%。巩固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模式,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和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强化乡村绿化美化,打造具有江淮水乡特色的乡村风貌,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形成一批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带)。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60个、绿美村庄141个,“三级先导”区域市级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占比3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乡村振兴局、科技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城管局、应急局、供销社、通管办、文广旅游局、公共空间治理专班、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支持涟水县加快建设全国百强县,推进盱眙县建优建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争取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激励支持。统筹推进施河镇、银涂镇、高沟镇等新型城镇化集成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三级先导”区域探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推进10个重点中心镇、20个片区中心镇和其他特色小城镇个性化建设,完善配套功能,着力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支持“三级先导”区域争创省级特色小镇,力争到2025年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通过省命名验收。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省市优质园占比超90%;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各县区基本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涉农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加快辅仁职业学校、华丰职业学校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建设。推进乡村医疗体系改革,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紧密程度,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15个农村区域医疗中心,确保30%以上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覆盖率持续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推进“五大救治中心”市、县全覆盖,补齐县级医院专科能力短板,建设一批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开展镇街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三年全覆盖行动,并向村延伸,就地就近提供统一、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完善提升农村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实施社会化运营,到2025年全市24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加强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市发改委、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牵头,市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完善“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人才党支部乡村人才工作规划中心、孵化中心、服务中心、调度中心作用,持续整顿后进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抓镇促村、整县提升”工作机制,选优配强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深化村干部“双专”建设,持续建强带头人队伍,到2025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90%。深化结对帮促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增强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引领带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力。深化网格化治理创新,健全农村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平安法治乡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动“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网两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政法委、编办、农办、市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化拓展工程,升级打造一批样板实践中心、所、站,每年围绕群众需求开展4000场以上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乡村文化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配套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等设施。开展文明镇村创建,深化开展“治理高额彩礼 减轻人情负担 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作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做法,促进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积极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因地制宜举办农民丰收节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

  (十五)实行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任务推进组,建立健全联合办公机制。12项重点任务除明确按既有文件执行的外,要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每年研究确定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区,实行清单化管理。各县区要参照市级建立专项任务推进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科学建立远粗近细、分步建设台账。(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十六)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优先纳入“三级先导”工程项目及群众需求强烈、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将其作为县级统筹使用资金的重要载体。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程序落实项目入库,坚持动态管理。用好乡村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纵向对接、横向协调,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十七)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管护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条例。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改革试点,清单化公示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和经费来源等内容。鼓励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认真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乡村基础设施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凝聚乡村建设合力。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实施机制,完善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将乡村建设行动纳入富民强村帮促重点支持领域,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民政局、工商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支持

  (十九)强化投入保障。各地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推动县级按规定统筹争取更多涉农资金,重点向“三级先导”区域倾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三级先导”工程建设专班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用地保障。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规模的统筹,各县区要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乡村建设,优先支持“三级先导”区域项目建设。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统筹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全市面上深入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市资规局牵头,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共空间治理专班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建设人才申报职称和有关人才项目,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管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技术导则,健全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创新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优先支持“三级先导”工程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组织开展“汇金润淮·共创未来”系列银企对接活动,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淮安银保监分局、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将“三级先导”工程作为全面推进乡村建设的引领性工程,落实市级统筹、县区主体、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各县区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村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二十四)强化示范引领。坚持一点带多点、多点带全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全市乡村建设的“三级先导”工程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积极争创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继续发挥特色田园乡村示范作用,扎实抓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将农村改革贯穿全过程,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释放活力、注入动能。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乡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农办、市文明办、“三级先导”工程建设专班、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评。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围绕“三级先导”工程建设为重点的乡村建设目标,综合运用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统计监测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市委组织部、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 淮安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2. 淮安市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1

淮安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动《淮安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决定建立淮安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成员单位组成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我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下,建立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下设12个专项任务推进组,对应我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12项重点任务。将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和市农村厕所革命联席会议合并设立,相关工作并入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通管办、市邮政管理局、淮安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淮安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赵正兰 市委副书记

  邱华康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范  彬    市委副秘书长

  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  鹏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

  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赵  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副主任

  章益雷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孙一萌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陆  文 市委编办副主任

  徐礼球 市委农办副主任

  杨宝鹤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副局长

  赵  慧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筱会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海东 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爱荣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周为民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安宁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海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树国 市人社局副局长

  朱旭枫 市资规局总规划师

  王成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邵中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欣园 市城管局副局长

  许万根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潘光杰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文为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乡村振兴局

  副局长

  许志豪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丽 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赵国强 市卫健委副主任

  黄  欧 市应急局副局长

   陶效春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孙召武 市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胡明东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蒋兆红 市体育局副局长

   徐天笔 市医保局副局长

   施卫华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匡明华 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孙  霖 市残联副理事长

   陶光华 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建国 市文明办副主任

  王山旗 市气象局副局长

  马玉娟 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章  峰 淮安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谢观鑫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闻卫杰 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长、副局长

  张同洲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姚文丹 市通管办常务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承担日常工作,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礼球、王文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及规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动落实专项任务责任制,督促实施清单化项目化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完善农民群众参与机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也可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

  (三)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

  四、专项任务推进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根据《淮安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12个专项任务推进组服从联席会议统筹调度。原则上一个专项任务制订一个推进方案,细化年度工作目标、重要任务、重点项目、重大举措,每项重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定期调度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已有协调机制的,可根据工作要求补充完善后延续原有协调机制;未建立协调机制的,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如下:

  (一)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职    责:(1)做好“三区三线”等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划定。(2)着力优化乡村生活空间布局。(3)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4)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5)推进规划师下乡活动。(6)依法依规做好乡村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

  (二)农村道路畅通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职    责:(1)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推动县乡村道路路网衔接、提升改造、提质增效。(3)加强村组内部道路建设。(4)打造平安放心路。(5)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6)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三)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职    责:(1)扎实推进农村防汛基础设施建设。(2)加强引调工程配套建设,提高农村防汛抗旱能力。(3)加强农村地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4)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服务水平,优化管网布局。(5)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6)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供电公司等

  职    责:(1)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2)鼓励发展农村沼气等生物质清洁能源。(3)支持农民建设户用光伏。(4)推进管道燃气下乡。

  (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等

  职    责:(1)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构建产地冷链物流体系。(2)引导建设改造产地冷链集配中心。(3)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试点工作。(4)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5)推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建设。(6)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六)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通管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残联等

  职    责:(1)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2)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3)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4)加强数字技术装备研创及应用推广。(5)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6)提升乡村管理数字化效能,推进涉农事项一网通办。(7)扎实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七)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残联等

  职    责:(1)完善村综合服务施设建设。(2)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3)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护。(4)推进公共照明设施规划建设。(5)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

  (八)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农房办、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市资规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游局等

  职    责:(1)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2)推进老旧农房改善,强化农村自建房技术指导和服务。(3)加强农村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建立一体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4)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供销社、市通管办、市文广旅游局、市公共空间治理专班、市供电公司等

  职    责:(1)依法有序推进公共空间治理。(2)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提升。(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4)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5)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6)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和村容村貌提升行动。(7)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地方性法规。(8)深化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9)持续加强绿美村庄建设。

  (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等

  职    责:(1)推进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个性化高质量发展。(2)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涉农职业院校水平。(3)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4)开展镇街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三年全覆盖行动。(5)完善提升农村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加强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7)加强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8)提升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

  (十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职    责:(1)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健全“抓镇促村、整县提升”工作机制。(2)深化结对帮促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3)用好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4)做好乡村建设人才支撑工作。(5)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十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成员单位: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职    责:(1)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2)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化拓展工程。(3)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建设。(4)推进人情减负、移风易俗。(5)深入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