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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引智】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19-05-02 11:33

  A 类、B 类人才给予 500 万元、250 万元购房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租金低于市场平均租金。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 800/ 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不低于 600/ 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 400/ 月给予租房贴。C 类以上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可放宽至贷款最高限额的 4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