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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情概况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19-04-09 15:09


  苏州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重点风景旅游城市,是长三角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地处江苏省东南部,东傍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现辖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四市,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六区,总面积8657.3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72.17万人。苏州地势低平、水网密布、物产丰富,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与杭州并称为“人间天堂”。

  苏州古城始建于公元前514年,距今已2500多年历史,目前仍坐落在春秋时代的位置上,基本保持着“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史迹名园”的独特风貌。全市保存完好的古典园林60余座,其中拙政园、留园等9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拥有太湖四分之三以上的水域面积,太湖13个风景区有8个在苏州境内。苏州是是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831处,其中国家级59处、省级112处。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苏州市先后抓住农村改革、乡镇企业发展、浦东开发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历史机遇,实现了“农转工”“内转外”的重要转变,造就了一个又一个“苏州奇迹”。“崇文睿智,开放包容,争先创优,和谐致远”的城市精神在发展中慢慢凝练,“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在城市发展的历程中,苏州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不动摇、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不动摇、坚持促进协调发展不动摇、坚持增进民生福祉不动摇,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等众多称号,以及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李光耀世界城市奖等国际荣誉。

  苏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两聚一高”主题,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万亿元,位居全国重点城市第7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9.99亿元,居全国第5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1万亿元,居全国第2位。进出口总额2.34万亿元,居全国第4位。

  苏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张家港、常熟、昆山入围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2018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5416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33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05家;省级以上工程中心(实验室)90家;省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60家。创新创业人才加快集聚。全市各类人才总量274.2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4.54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56.92万人。国家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累计达250人,其中创业类人才131人。省“双创人才”达873人。专利工作成效显著。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建设。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3件。

  苏州坚持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实施行政区划重大调整,撤销平江、沧浪、金阊区,合并设立姑苏区,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撤销吴江市,设立吴江区,中心城市首位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末,全市共有52个镇、40个街道、1180个居委会、1025个村委会。“放管服”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率先在工业园区等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审批改革。积极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活力全面激发,2018年,市场主体累计达到156万户,成为省内首个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50万户的城市。

  苏州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和沿江化工整治为重点,狠抓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太仓、吴江、吴中建成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2018年,苏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7%。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为68.8%和76%。全年完成森林抚育5.03万亩,年末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29.9%。

  当前苏州经济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苏州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苏发展描绘的“强富美高”蓝图,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实现新的突破,创造新的成就。